小编要问大家一个问题 如果你骑摩托车或者电动车 你戴头盔吗? 如果没有 那么接下来 所有天长人注意了!
3 ?; C3 f& d3 V0 |; F4 o% h之前我们曾发过 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通知 通知称将在全国开展 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!
$ t4 i4 @7 N: D7 I近日,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,将在全国开展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!
1 {1 c0 _$ `) {啥叫一盔一带?这么跟大家说吧,盔是头盔的盔,带是安全带的带。
0 I3 T( H2 x2 ~1 Q) ^* ~$ m行动期间,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,依法查纠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、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,助推养成安全习惯。 1 g; p2 |$ J8 o; V. s& z
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,自2020年6月1日起,公安交管部门按照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、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进行严格查处。 近日 滁州交警也发布通知啦! ↓↓↓ 全市交警部门组织开展 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
* M7 ?- c T i) H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,减轻交通事故后果,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率,滁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队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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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T& K0 k$ l/ Z1 H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,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、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,自觉佩戴安全头盔、使用安全带,力争到2020年底,城市道路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%、70%以上,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%以上;普通公路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%、50%以上;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%以上,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%以上;其中大中型客车、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%以上。涉及未正确系带“一盔一带”的伤亡交通事故明显下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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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i* v/ c9 E% u, e* |4 V组织领导 交巡警支队成立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,各县(市)交警部门成立相应行动组织,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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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动进度 5月31日以前,宣传引导阶段。集中开展主题宣传,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,充分发挥各媒体作用,网上网下协同联动,广泛传播安全知识,大力宣传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,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、使用安全带,推动形成社会共识,营造浓厚宣传氛围。
" L! C8 o' S/ n7 y; m: p0 D) b6月1日至11月30日,劝导查纠阶段。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,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,督促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,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。
% V/ U& P5 g0 ` e) |8 f12月1日至12月31日,总结固化阶段。全面总结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,固化成功经验做法,认真查找、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,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,坚持标准不降、力度不松、措施不减,巩固深化行动成果。 " e: U$ f; ]- x
相关处罚 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的,处50元罚款,记2分,或警告; 乘车人乘坐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头盔的,处50元罚款,或警告;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处100元罚款,记2分;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处100元罚款,记2分;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处100元罚款,不记分; 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处50元罚款,或警告。 ( b* @3 D# ~% D H' W
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0年4月27日 . d5 ]/ i) K$ L/ B' y: l! 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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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g" y! B* m u- B4 k8 Q( o" O关键时刻安全带和安全头盔能保命 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影响美观 而丢掉这个生命防护屏障 千万不要不以为意 要不然 吃亏的只会是自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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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S/ Z/ {! Q( |: R3 F) ^1 U信息来源:江淮晨报、公安部交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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